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和本市鼓励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文件规定,以及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市总集成总承包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上海市总集成总承包工程专项引导资金(以下简称引导资金)是市政府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产业发展政策而设立的用于支持总集成总承包发展的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