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发改高技(2012)12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本市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沪府发[2012]26号)的有关要求,结合贯彻落实《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管理试行办法》(发改高技[2012]2413号)的有关工作,市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