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发展,加快本市电子信息产业建设,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本市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沪府发〔2012〕26号)以及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资金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