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推出“众创11条” 上海“众创空间”有了“身份证” 上海在全国首创性地允许“众创空间”、“创客空间”、“创业孵化器”等字样使用在企业名称中。 上海市工商局6月23日发布《支持本市众创空间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全国首创性地允许“众创空间”、“创客空间”、“创业孵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