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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通过年度道路运输车辆产品质量抽查

2016-02-01 浏览次数:

  为全面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北斗导航车载终端(简称“北斗终端”)和电子不停车收费( ETC)产品质量监管,切实保障交通运输安全,提升交通运输行业服务水平,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2015 年交通运输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交办科技函〔 2015363号)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5年电子不停车收费(ETC)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实施计划的通知》(交办科技函〔 2015 559 号)有关要求,交通运输部组织实施了北斗终端和 ETC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日前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发出《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 2015 年度道路运输车辆北斗导航车载终端和电子不停车收费(ETC)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 及《 2015 年度道路运输车辆北斗导航车载终端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等相关附件。根据行业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序号 28)显示,上海北斗卫星导航平台有限公司的北斗终端产品(型号规格 CA-110 通过了由交通运输部组织实施的北斗终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监督总体数10,抽样样本数2。按规定标准判定,包括驾驶员身份识别、低压保护性能、终端定位功能及性能、休眠功能、车辆 CAN 总线数据上传、多中心接入、图像信息、路线偏离提醒、区域提醒等检测项目,全部合格。上海北斗平台公司表示,公司将一如既往地紧抓产品质量,强化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切实维护产品质量安全,为交通运输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努力创造良好环境。

                                        (上海北斗卫星导航平台有限公司 刘晓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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