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电子商务集成创新试点工程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函〔2013〕36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工作,并请各区县经委(商务委)、信息委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连同电子版汇总后,于2013年6月25日前统一报送我委(生产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