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电子商务集成创新试点工程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函〔2013〕36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工作,并请各区县经委(商务委)、信息委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连同电子版汇总后,于2013年6月25日前统一报送我委(生产性服务业处)。我委将对申报项目进行评估,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6月14日
联 系 人:张璐璐 联系电话:23112607
张连森 23119405
联系地址:世博村路300号5号楼8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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